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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晨龙锯床股份有限公司年产5000台智能锯切系列带锯床技术改造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人气:)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8-0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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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阶段应进行公示,接受公众对建设项目有关情况的问讯,为此,现将浙江晨龙锯床股份有限公司年产5000台智能锯切系列带锯床技术改造项目及其环境影响评价有关信息进行公示。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年产5000台智能锯切系列带锯床技术改造项目

建设单位:浙江晨龙锯床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缙云县壶镇镇华强路1

建设内容及规模:公司2008年委托杭州浙商大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编制了《高效数控化带锯床开发研究及产业化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08920日取得缙云县环境保护局批复(缙环建[2008]49号)。20108月委托缙云县环境保护监测站对该项目进行了环保设施竣工验收监测,形成了《高效数控化带锯床开发研究及产业化生产项目环保设施竣工验收监测表》(缙环监竣字(2010)第7号),并于2010123日通过了缙云县环境保护局的环保设施竣工验收(缙环验[2010]10号)。原项目生产规模为手动卧式、立式带锯床及全自动数控卧式、立式带锯床共计8000台。

随着市场的需求变化,公司研发更智能的新产品,利用缙云县壶镇镇华强路1号厂房,更新相关生产设备,实施年产5000台智能锯切系列带锯床技术改造项目。项目总投资估算2000万元。

二、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根据调查,目前项目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见下表:

                    1   项目主要环境保护目标

环境要素

敏感目标名称

方位

与项目场界最近距离

规模

敏感性

描述

保护级别

环境空气

环境风险

联丰村

E

80m

500

敏感

GB3095-2012二级标准

坑沿村

N

680m

300

敏感

驸马村

WN

700m

400

敏感

壶镇镇区(应庄村、新民村、南顿村湖川村桃源村

E

800m

5000

敏感

好溪村

S

860m

800

敏感

上王村

N

860m

1200

敏感

青川村

S

1.2km

800

敏感

胡宅口村

WS

1.3km

1000

敏感

和联村

ES

1.3km

800

敏感

壶镇镇区(新范村农兴村明新村

E

1.4km

3000

敏感

湖川初级中学

EN

1.4km

学生1800余人

敏感

姓汪村

ES

1.6km

800

敏感

杭川村

WN

1.6km

500

敏感

苍山村

WN

1.8km

400

敏感

缙云县第二实验小学

E

2.1km

学生2400余人

敏感

里隆村

ES

2.5km

300

敏感

下宅村

N

2.5km

500

敏感

和睦村

N

2.5km

700

敏感

团结村

EN

3.0km

1000

敏感

吉安村

ES

3.1km

600

敏感

陇东村

EN

3.3km

500

敏感

地表水

好溪

S

1.0km

大河

一般

GB3838-2002Ⅲ类标准

声环境

联丰村

E

80m

500

敏感

GB3096-2008中的2类标准

三、主要环境保护措施及环境影响预测分析情况

根据分析,项目营运期间产生的污染物主要包括废气、废水、噪声和固废,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及影响情况如下:

1、废气

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金加工金属粉尘,打磨粉尘,焊接烟尘,油漆废气。金加工金属粉尘自身比重较大,在设备周围进行自然沉降,排放少,要求加强车间机械通风;打磨粉尘收集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15m高空排放;焊接烟尘采用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处理后排放;油漆废气经收集至水喷淋+低温等离子及UV光解一体机处理后15m高空排放。根据预测分析,经采取相关措施后,各污染物均能达到相关标准排放,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不大。

2、废水

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漆雾喷淋废水、员工生活污水。

项目产生的废水经预处理(漆雾喷淋废水经絮凝沉淀捞渣处理后限流排入化粪池,与生活污水一同经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中标准限值),纳入工业区污水管网,最终进入缙云县壶镇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放。此外,通过对车间地面等进行防渗处理,避免废水渗入地下;经预测分析,废水达标排放对周围水环境影响不大。

3、噪声

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噪声主要来自生产设备的运行噪声,通过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安装消声器和减震垫、车间进行隔声处理、加强设备维护保养等相关环保措施后,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标准要求,敏感点处噪声能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区标准要求。对周围声环境影响不大。

4、固体废弃物

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废主要为废金属,废油,废皂化液,漆渣,废包装桶,焊渣,员工生活垃圾。其中废金属、焊渣外售进行综合利用;废油、废皂化液、漆渣、废包装桶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员工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各类固废经妥善处置后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5、环境风险

项目环境风险主要为污染物事故性排放对环境的影响,通过设置环保专管理人员对污染防治设施进行管理,定期对生产设备和污染防治设备进行维护保养,制定事故应急预案并加强演练,通过采取相关风险防范措施,可将项目风险事故概率降至最低,项目风险水平可接受。

四、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浙江晨龙锯床股份有限公司年产5000台智能锯切系列带锯床技术改造项目选址位于缙云县壶镇镇华强路1号,项目选址基本符合《缙云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年)》、《缙云县壶镇镇总体规划(2010-2030年)》的要求,符合《缙云县环境功能区划》等相关规划要求,项目的实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的要求,只要建设单位认真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合理可行的污染防治措施,切实做到三同时,加强环境管理,做好环境污染防治工作,本项目建设和营运过程中各污染物均能达标排放,项目建设可满足当地环境质量要求及总量控制要求;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看,该项目是可行的。

、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以在本公示发布后的10个工作日内2018823-95日),到本项目的环评单位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公众认为必要时,在项目审批前可向建设单位或者环境影响评价单位索取环评补充信息。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范围主要为项目拟建址周围区域内的居民、单位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如下:

1)公众对于本项目所在地目前的环境质量状况是否满意,影响当地环境质量的主要因素和环境污染的主要来源;

2)公众对于本项目从环保角度考虑是否认可;

3)公众就本项目对周围环境影响的意见;

4)公众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

、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通过向公示指定联系方式发送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发表对浙江晨龙锯床股份有限公司年产5000台智能锯切系列带锯床技术改造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八、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浙江晨龙锯床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缙云县壶镇镇华强路1

联系人:樊力             联系电话:13587189165

2)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浙江省工业环保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国环评证字第2007号)

联系地址:杭州市湖墅南路439(杭州总公司)、莲都区丽南花苑1幢副楼2楼(丽水办事处)   

  人:蒋国龙     联系电话:0578-2142255

3)环保部门联系方式

环评审批部门:缙云县环境保护局      联系电话:0578-3315719

 

浙江晨龙锯床股份有限公司

2018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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